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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培训: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怎么规定的?代扣代缴,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或个人,在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时,从所得中扣除应纳税款并缴入国库,同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表。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简单地说就是,个人工资达到一定标准,就应该交个人所得税,这是法定的,当你的工资应该交税的时候,法律规定是由给你发工资的单位负责从你工资中扣除税金(代扣),并交给税务局(代缴),这就是代扣代缴的过程。 江西师大金彤是南昌电脑培训|南昌会计培训示范教学培训学校,常年开设:办公软件、南昌平面设计、室内设计等电脑培训班及南昌会计职称培训班,网址:www.jxsdjt.net 扣缴义务人 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机关、社团组织、军队、驻华机构、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,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。 代扣代缴的范围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,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: (1)工资、薪金所得。 (2)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、承租经营所得。 (3)劳务报酬所得。 (4)稿酬所得。 (5)特许权使用费所得。 (6)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。 (7)财产租赁所得。 (8)财产转让所得。 (9)偶然所得。 (10)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。 注意: (1)扣缴义务人应主动向税务机关申领代扣代收税款凭证,据以向纳税人扣税。非正式扣税凭证,纳税人可以拒收。 (2)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,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,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“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”、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和包括每一纳税人姓名、单位、职务、收入、税款等内容的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,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。 |